威海市文登区慈善总会发布2024年度慈善大病困难救助政策
2024-11-11 17:19 海报新闻
大众网记者 宋振铭 威海报道
11月11日上午,文登区慈善总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4年度慈善大病困难救助政策。近年来,在文登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文登区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慈善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先后设立了多个救助项目,涉及助医、助学、助困、助贫、助老等多个领域,惠及困难群众数万人。文登区慈善总会已连续17年开展慈善大病困难救助,通过提供救助资金的方式,缓解大病群众生活压力,帮助大病群众渡过暂时困难。2021年到2023年,共发放救助资金2033万元,为3752个家庭送去了温暖。
据了解,今年的慈善大病救助政策与去年相比较,在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和申请流程方面一致,但申请时间有所变化,今年第一批申请时间是2024年的11月11日到12月10日,第二批申请时间是2024年12月11日到2025年1月6日。申请人可以在上述时间段内,到户籍地镇街民政部门申请并填写2024年度慈善大病困难救助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交资料。
今年的慈善大病困难救助对象包含哪些人群?救助标准是什么?
今年的慈善大病困难救助对象是,户籍为文登区居民,对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过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文登区低保标准200%的贫困家庭(农村20760元;城镇25488元)。
救助标准:根据医保缴费种类、住院自负金额和家庭贫困程度的不同分为4类:
一是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医保、机关事业单位医保的居民。个人负担住院费用15万元之内的,分别以2万元、3万元、5万元为救助起点,救助比例均以11%为起点,每增加1万元救助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个人负担住院费用15万元以上的救助3万元。
二是特困供养人员。以个人负担5000元为救助起点,救助比例为50%,最高救助额不超过3万元。
三是低保家庭。个人负担住院费用10万元之内的,以1万元为救助起点,救助比例以20%为起点,每增加1万元救助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个人负担住院费用10万元以上的救助3万元。
四是其他人员。曾向文登区慈善总会捐款的爱心人士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当年住院自负医疗费用在经过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符合上述救助标准。因核算家庭收入超标,可在不超过其捐款总额的前提下,按标准给予救助。
慈善大病困难救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具体申请流程有四步:
第一步,个人申请:申请人于2025年1月6日前,持相关资料向户籍地镇街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的填写救助申请表一式 2份。提交资料包括:
1.自付医疗费证明。含本年度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明细单据、住院发票、各类商业保险理赔结算单据、工会保险报销单据等。
2.身份证复印件1份(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文登农商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原农村信用社;非当事人领取的需同时提供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
4.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需镇街提供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证明。
5.因核算家庭收入超标,通过捐款救助的患者,需向慈善总会提供捐款者的捐赠票据或所在单位、村(居)委会的捐款数额证明,以及可证明捐款者与患者系直系亲属的户口簿或书面承诺书。
第二步,村居调查核实。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主要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出具2024年度慈善大病困难救助家庭收入证明(在职职工、退休人员提供银行工资流水证明)。根据调查情况确定拟救助对象名单,并将拟救助对象相关情况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村(居)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时间的公示。
第三步,镇街审核。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救助对象,由村居提交镇街审查。符合条件的,上报文登区民政局慈善总会办公室。
第四步,区慈善总会办公室审批。区慈善总会将全面审查申请资料,确定拟救助对象名单。在媒体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救助对象,核定和发放救助金。
对公示有异议的拟救助对象,由相关镇(街)、村(居)认真对照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对经调查核实后拟救助对象确实符合慈善大病困难救助条件的,将其列为拟救助对象;对经调查核实拟救助对象不符合慈善大病困难救助条件的,将其排出拟救助对象名单,并做好相关救助政策的解释工作,所有调查情况要存档备案。
今年的慈善大病困难救助是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进行救助呢?
救助工作将遵循两项原则:
1.应助尽助。按照应助尽助的原则,及时、足额拨付救助资金,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全部得到救助。
2.公平公开。严格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核定救助金额。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要列入村务和镇(街)政务公开范围,村(居)委会、镇(街)应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今年的慈善大病困难救助申请的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为了及时帮助大病困难家庭减轻医疗负担,提升群众满意度,今年的慈善大病救助的申请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申请时间是2024年的11月11日到12月10日;第二阶段申请时间是2024年12月11日到2025年1月6日,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大病患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户籍地所在的镇街民政科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