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开发项目,190套房屋!德州中心城区房产市场“以旧换新”第二批房源推出

2024-09-12 18:06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武红鹏 通讯员 詹洋 张玲燕 姚淑心 德州报道

  为了让购房群众有更多房源选择,更好满足购房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日前,德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德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在中心城区房产市场“以旧换新”首批房源的基础上,推出第二批房源,共计9个开发项目,190套房屋。

  据悉,德州市中心城区房产市场“以旧换新”政策于今年5月份启动,5月17日,推出首批房源,共计14个项目,截至目前,中心城区有40余组成交并签订《存量住房置换意向协议》,成交总面积12516.76平方米,成交总金额17240.26万元。其中,新房成交面积7396.66平方米,成交总价12419.46万元;旧房成交面积5120.1平方米,成交总价4820.8万元。

  一、适用范围和条件

  房产市场“以旧换新”是指居民持原有住房(以下称“旧房”),与参与“以旧换新”新建商品房(以下称“新房”)开发企业进行议价,双方就旧房和新房价格协商一致后,旧房过户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对象。旧房价值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作为新房的首付款,首付款和新房总价之间的差额由购房者通过自筹、按揭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式支付。旧房价值多于首付款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旧房过户时或不迟于新房交房时返还给购房者。

  (一)参与房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的新房房源为德城区、天衢新区范围内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部分期房或现房;旧房为德城区、天衢新区范围之内房屋用途为住宅且具有合法产权的居民存量住房。

  (二)旧房价值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作为新房的首付款,具体比例由参与活动企业确定。

  (三)用于置换的旧房应具有独立产权证,且产权清晰,不存在查封、抵押或担保等情形,或者在《存量住房置换意向协议》签订前,解除查封、出租和注销抵押登记。旧房应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无违法拆改、违法搭建等违反规划或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情形。旧房需结清全部欠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物业费、水电气等费用,并提供相应凭证。

  二、“以旧换新”工作流程

  (一)房源发布。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源信息,由德州市房地产业协会通过德城区和天衢新区房产超市分批面向社会发布,包括楼盘名称、名额、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等。

  (二)现场报名。有换购意愿的居民可至德城区、天衢新区房产超市或新房销售现场报名,报名时居民家庭需提供旧房产权证明、房产已出租或未出租的情况承诺等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查验。

  (三)价格确定。居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双方协商旧房和新房价格,并明确旧房总价中作为首付款的具体数额。若协商不成,则换购工作流程终止。

  (四)签订合同。居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存量住房置换意向协议》和《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住房置换意向协议》随同《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并完成网签备案。旧房与新房置换可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存量住房置换意向协议》签订后,首付款和新房总价之间的差额由购房者通过自筹、按揭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式支付。

  (五)办理登记。《存量住房置换意向协议》签订后按照约定居民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移交旧房,并过户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对象,办理不动产登记。新房交房后按约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旧房所有权人补缴的首付款或旧房售房款中的首付款要及时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责编:武红鹏
审签: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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