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德州公积金有大调整 部分提取、贷款条件放宽

2024-09-20 20:49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祁小丽 德州报道

  近日,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提取细则》)和《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贷款细则》)。9月20日,德州市召开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孟曰鹏向记者介绍了公积金政策调整完善的背景。

  2024年以来,为充分发挥民生保障作用,住房公积金中心先后推出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等政策,1—8月份,共为6749户家庭发放贷款24.63亿元,同比增幅始终保持在全省前三位,住房消费提取16.31万笔、23.22亿元,支持购房面积82.2万平方米,贷款市场占有率12.77%,较年初提高0.16个百分点。本次政策更新是在全面调研省内外政策,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主要是对原有使用政策的规范、完善,围绕回应群众诉求、强化预期引导,增加了“以旧换新”、借款人变更等内容,并放宽部分提取、贷款条件。

  政策变动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一是深入落实市委《关于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上争当排头兵的实施意见》。作为住房保障制度,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有力支持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我们在全面梳理原有贷款、提取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将公积金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促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流程更便捷、服务更优化,政策支持更有力。

  二是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立足职能,结合德州市实际,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以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放宽住房套数认定、取消购房提取套数限制(除提取支付首付外)等方式,提高缴存人住房消费能力,带动改善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

  三是释放制度红利,最大限度扩大受益范围。按照德州市扩面要求,同时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工作奠定基础。前期,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新市民、“英才聚德”缴存补贴政策,对新市民、应届大学毕业生给予每人300元开户补贴,政策实施期内,对新市民按个人新增缴存额的2%予以补贴,每人最高补贴1000元;对在德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给予1500元留德补贴。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与单位缴存职工享受同等政策,零门槛缴存、同权利使用。本次政策调整涉及的保障房低首付、购买首套房提取支付首付款等惠民举措,将更大程度帮助各类人群解决住房、租房难题,吸引更多人来德安居。

责编:武红鹏
审签: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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