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公布
2025-01-14 22:53 济宁教育发布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寒假即将来临,济宁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为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我们诚恳地建议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做到“四要”“两不要”:
一、要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假期是孩子们休息调整、自主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家长与孩子深入交流、融洽亲子关系的宝贵时机。请广大家长朋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盲目跟风报班,科学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环境。
二、要签订规范培训合同
请家长朋友们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签订合同时,要重点关注三项内容:一关注合同中是否详细明确了培训的课程内容、课时安排、收费标准、预收费监管方式等服务内容;二关注退费条款,包括退费的条件、退费的计算方式、退费的时间节点等;三关注合同中是否存在明显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如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发现不合理条款后,要及时提出异议并要求修改。如机构拒绝修改,应谨慎考虑是否选择该机构,切勿轻易签订存在霸王条款的合同,以免日后陷入维权困境。
三、要通过正规渠道缴费
如孩子确定参加培训,请家长朋友们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缴费,鼓励家长朋友通过“先学后付”方式缴费,既可以减少培训费用一次性过多支出,又能够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切勿把资金转入培训预收费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防止出现“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支付培训费用时,请不要一次性支付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要超过5000元。
四、要注意培训安全
要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提醒孩子注意安全。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请认真查看培训机构是否配备消防安全设施,是否正确使用合规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是否在培训期间安排值班值守,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如发现存有消防安全问题,请及时向当地教育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反映。
五、不要参加学科类培训
根据中央“双减”政策要求,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请家长朋友们拒绝参加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的有偿补课活动及以“家政服务”“AI自习室”“众筹私教”“素质拓展”“游学研学”“冬令营”“托管照看”等名义进行的变相违规培训。
六、不要选择“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
为确保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请不要选择“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不要选择被教育部门列入“预警名单”的培训机构。家长可在机构内部显著位置,查看是否悬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也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询相关证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