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摄影展征稿启事

2025-01-08 15:27   海报新闻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以来,我省积极响应、迅即落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大力支持,全社会广泛关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圆满完成,第二阶段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为生动反映我省文物资源普查过程和成果,鼓舞四普工作者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增强全社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拟举办山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摄影展。

  本次摄影展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山东画报社主办。影展旨在以影像的方式记录并展示山东四普工作者作出的突出贡献,聚焦山东四普工作中的人与事,用摄影呈现文物工作之美,讲好新时代山东文物故事。热诚欢迎广大四普工作者、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 山东画报社

  二、征集内容

  本次摄影展全面围绕四普展开,着眼于“普查”二字,包括但不限于野外调查、信息采集、归档整理等。重点展示山东四普工作者艰苦的工作环境、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态度、有序的工作部署、扎实的业务能力等,鼓励摄影人多视角、多层面聚焦和呈现四普工作中的精彩瞬间。

  本次展览拟入展作品100幅,邀请省内知名摄影家组成专家团共同评判选定。所有入展作品作者将获得由指导单位与主办单位共同颁发的入展证书。入展作品将在《山东画报》杂志公开发表(可计入省摄协入会积分)。

  三、截稿日期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四、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作品以纪实为主,创作作品必须取材于四普工作。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黑白、彩色不限。主办方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有权选择组照中的作品作为单幅评选。

  2.纪录类作品要准确客观地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不会对客观真实产生误导性的判断。

  3.不得利用电脑技术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作品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当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4.投稿作者须填写“姓名、单位、通联地址、联系电话”等真实个人信息。每幅作品投稿时均需重命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地址+通联电话”,并将投稿作品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投至邮箱。作品不限拍摄器材,相机、手机均可,手机作品请在投稿信息中注明,以免默认为相机拍摄,影响最终入选结果。

  5.投稿作品为JPG格式不低于3MB的大尺寸高品质数字文件,并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审,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

  6.指导、主办单位有权在入选作品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出版、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次活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且不再支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均归参赛者所有,入选作品的使用权归指导、主办单位所有。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

  9.投稿者须仔细阅读以上细则所列条款。一经上传投送作品即被视为其已认同并遵守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因参赛者个人违反上述条款而导致的法律责任,全部由该参赛者本人承担。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五、投稿方式

  投稿方式一:529351750@qq.com

  投稿方式二:https://www.sdphotonews.com/ondemand/view.jhtml?id=7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87126503

  

责编:王潆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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