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司法局将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2024-11-28 17:44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刘兆鑫 济宁报道
11月27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精彩呈“宪” 与法同行,2024年济宁市“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第八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根据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济宁市司法局将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期间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精彩呈“宪” 与法同行,2024年济宁市“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新闻发布会现场
济宁市司法局印发了《2024年济宁市“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从活动主题、重点内容、时间节点、工作安排等方面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按照统一安排,把握时间节点,发挥优势特长,将宪法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今年宪法宣传的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市各级各部门将组织开展实效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在集中办公、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展区,持续推动“宪法七进”,举办法治文艺基层行活动,深化农村移风易俗普法宣传活动,让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
除主场活动和主题活动外,“宪法宣传周”期间,济宁市司法局还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创产品成果展示,举办第四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展播,在新闻主流媒体以及“法治济宁”“济宁普法”公众号开辟宪法学习宣传专栏,集中展示各级各部门经验做法,在户外显示屏高密度播放宪法公益宣传片等,持续掀起宪法学习宣传的热潮。
济宁市司法局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济宁市司法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结合行业和工作实际,细化宣传主题,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宪法宣传教育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