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五大体系,省政府发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意见
2024-12-24 12:52 大众新闻
12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立足山东人力资源优势,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改革就业体制机制,提升失业治理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争当高质量充分就业“排头兵”。到2030年,每年城镇新增就业规模保持在110万人以上,新增高技能劳动者100万人以上,失业水平有效控制;到2035年,基本形成就业机会充分、就业结构优化、就业供求平衡、就业服务优质、就业环境友好的高质量充分就业局面。
构建就业优先政策协同体系
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分类归集发布重点产业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职业体验、跟岗锻炼等活动,促进优质劳动力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集聚。实施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质量就业“3+2行动”,稳定工业经济就业规模,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增强农业就业吸引力。
支持经营主体稳岗扩岗。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和民营经济就业主体作用,综合施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更好稳岗扩岗。实施重点产业和企业就业支撑计划,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十强产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提供用工支持等专项服务。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破解“有活没人干”与“有人没活干”问题。
打造区域就业集聚区。规划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先行区,支持济南、青岛打造全国北方区域性就业聚集地。推动建立黄河流域就业协作机制,启动新“西输东接”工程,吸引西部省份青年群体来鲁就业。
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把高质量充分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政策协同发力。建立城镇新增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等为主要指标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就业影响评估应对机制。培育高质量充分就业县(市、区),给予资金补助,支持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打造“产、城、人、业”融合发展县域就业模式。
构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意见》要求,拓宽青年群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实施青年就业创业专项促进计划,加大政策支持,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普遍搭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赋能平台。贯穿全年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实施志愿服务乡村振兴、青年见习实习等专项计划。实施困难家庭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残疾人大学生等关爱工程。加强毕业生离校前后衔接服务,健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家庭合力促就业机制。
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保障。健全政校企合作机制,探索“教培先行、岗位跟进”就业模式和“直通车”招聘模式,引导、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
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退出条件,完善“基本服务+特定帮扶+急难救助”三位一体精准就业援助体系。统筹用好城乡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强化新的生育政策下女性就业支持,推广“妈妈岗”就业模式,构建生育友好就业环境。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辅助性就业、自主就业促进机制,强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就业作用。
此外,要加大创业群体支持力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意见》同时提出,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城乡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平等就业权益保障体系,并强化工作保障。
(大众新闻编辑 武宗义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