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获得新增建设用地奖励指标3386亩,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2024-09-20 19:56   海报新闻

  大众网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9月20日,枣庄市“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服务”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2年以来,枣庄市盘活低效用地129宗、1.04万亩,获得新增建设用地奖励指标3386亩,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中心党总支书记、新闻发言人季冬勇,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渠向东,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马清,薛城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晋营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峰介绍说,土地是生产之要、生存之本,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实现国土空间有效利用、可持续利用的关键一环。枣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为土地要素保障服务工作提供政策创新支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围绕“盘活存量资源、拓展发展空间”中心任务,多措并举,突出重点,系统推进存量用地盘活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2022年以来,盘活低效用地129宗、1.04万亩,获得新增建设用地奖励指标3386亩,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利用采煤塌陷地支撑工业发展经验做法列入全国《盘活存量用地保障工业项目落地典型案例》,7宗低效用地再开发经验做法列入全省典型案例;在全省率先制定《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资源枯竭型城市国土空间开发潜力测算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获得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三等奖。同时,枣庄市还成为全省首个、目前唯一获批的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和量化指标制定先行示范市,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坚持规划先行、机制创新,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强规划引领。用好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积极推动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化工园区及部分特色产业集聚区范围内建立工业地块清单,遴选2026年前具备使用条件的工业用地80余宗、2万余亩,择优列入今年拟使用土地清单,助力产业招商精准发力,推动低效用地提质增效。加强创新引领。今年3月,提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加强宣传推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标国家低效用地试点城市,持续完善优化低效用地认定标准方案。加强规划保障。今年以来,通过规划审批,持续推动“工业上楼”和标准厂房建设,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张,批复项目容积率最高达到2.1,远高于工业项目平均水平。

  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大力盘活利用存量资源。一方面,高效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将《枣庄市低效用地认定标准指导意见》列入市级2024年立法计划,成立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赴国家试点城市和高校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对标完善优化方案。完善基础数据,组织开展全市工业用地调查,摸清工业用地利用现状和低效用地底数,为制定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和量化指标提供数据支撑。另一方面,纵深推动闲置土地处置。坚持省、市双清单销号与处置存量和增量并举,2024年度省级下发本市闲置土地处置任务481.2亩,目前已完成506.75亩,提前完成年度任务。2024年度市级处置任务1657.7亩,目前已完成1478亩,完成率为89%。

  坚持正向激励、反向约束,完善土地效益评价体系。出台配套政策正向激励。研究出台支持低效用地分割合并政策,薛城区完成首例低效用地分割登记,枣庄高新区完成首例合并登记,为全市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印发《建设工程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豁免”项目清单(2024版)》,将提质增效范围内工业用地自主技改项目的建设方案列入豁免清单。印发《枣庄市2024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细则》,对低效用地再开发获得的省级奖励指标,采取全部直补区(市)方式,切实提高政策含金量。今年以来,已完成41个、3352亩再开发项目复审上报工作,成功纳入全省增减挂钩奖励范围;通过政府收储、市场主体改造、原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改造等方式盘活低效用地27宗、1562.96亩,激励效果明显。健全低效用地评价体系。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亩均论英雄”,强化“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为D类的企业工业用地纳入低效用地提质增效范围,督促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提高土地利用质效。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根据各区(市)上一年度闲置低效用地年度处置任务情况,按比例核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不能按期完成闲置低效用地处置任务的,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切实提高区(市)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刚才多次提到城镇低效用地,请问城镇低效用地应该如何界定?

  季冬勇:城镇低效用地是指位于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权属不清晰且不存在争议的存量建设用地。包括以下四种类型:一是产业转型升级类。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退二进三”产业用地。二是城镇更新改造类。布局散乱、设施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工业区。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定位和要求,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的存量建设用地。三是用地效益提升类。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产出强度等控制指标明显低于地方行业水平的产业用地;“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确定的“限制发展类”企业名单认定的产业用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2年以上未竣工的产业用地;已竣工2年以上,投资强度仍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标准50%的产业用地;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1 年以上的用地。四是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综合效益评估后认定的其他低效利用的存量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不列入城镇低效用地范围。

  记者:在推动我市闲置土地处置和低效用地再开发方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主管部门做了哪些工作?

  渠向东:近年来,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工作目标,围绕“盘活存量资源、拓展发展空间”中心任务,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系统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和低效用地盘活。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持续高度重视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多次就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作出批示,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也就此项工作分别提出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确把握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工作的方向、定位和重点,主动进位,积极作为,找准切入点,选准突破口,纵深推进“强工兴产、转型突围”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二是坚持规划引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集中连片建设为导向,坚持高点定位,谋划布局未来新增发展空间,在全省率先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组织国土空间潜力专题研究。三是坚持前端防范。严把入口关,在规划选址、工程审批阶段,提前严控用地规模和用地标准,严格执行控制性指标,严格执行节地评价制度;严把土地供应关,坚持非净地不出让原则;严把巡查关,坚持现场交地,解决因交地不及时、补偿不到位、信访未解决等问题导致土地闲置低效;严把竣工验收关,规土核验集成服务在全省率先完成,实现“双验合一”。四是坚持激励约束。根据闲置低效用地处置情况,实施土地资源差别化配置,按照“增存挂钩”政策奖励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直补到区(市);另外,市政府每年拿出部分新增指标给与区(市)奖励。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持续将闲置低效用地处置情况纳入综合考核。

  记者:请问薛城区作为市驻地和重要产业集聚区,就推动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做了哪些工作?

  孙晋营:薛城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深入挖掘土地资源自身内部潜力,坚决打好闲置低效用地处置攻坚战。一是坚持高位运行。坚持高位推动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印发实施《薛城区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方案》,成立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工作专班,细化部门镇(街)职责,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纵深推动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2022年以来,处置闲置土地688亩,盘活低效用地2034亩,土地要素保障能力逐年提升。二是坚持典型示范引领。积极发挥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区和典型案例申报工作,薛城化工产业园和中科智能电器产业园,先后获批省低效用地再开发示范区和省级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案例。三是坚持定点招商、靶向施策。摸清家底,兜清闲置低效用地的基本信息、梳理闲置低效用地成因,分类建立闲置低效用地数据库,因地施策,制定针对性盘活方案。通过以商招商、以企招企等方式,积极对接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企业优先熟化推荐,精准定位潜在招商对象,成功引进3家化工企业,企业入驻后,投资近10亿元,解决就业近400人,增加税收1.6亿元,不仅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还带动了周边产业的集聚发展。四是坚持走出去、引进来。根据区委常态化推进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建设保障服务“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 要求,积极对标江浙自然资源部试点地区,求真经,学真艺,通过科学消化吸收标杆单位的先进理念和典型做法,进一步优化提升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形成新格局。

  记者:当前我市关于低效用地提质增效出台了哪些激励政策?下一步如何推进实施?

  马清:感谢您的提问。当前我市低效用地提质增效工作始终遵循“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市场取向、因地制宜、规范运作”的原则,合理确定城镇低效用地提质增效方向和目标,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实施,确保规范运作、有序推进。一是加强规划保障。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集聚,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支持轻型生产、低噪声、环保型企业“工业上楼”。二是鼓励和引导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鼓励企业通过厂房加层、技术改造、土地整治等节地模式实现工业用地增容扩建,对此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其他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实施改造的,地下部分建筑面积按照评估价格的 50%计收土地出让金。三是允许协议出让和异地搬迁改造。对不具备单独招拍挂出让条件的 3 亩以下的零星建设用地,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因旧城区改造需异地搬迁,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异地置换用途相同、价值相当的土地。四是先行利用土地。对已抵押、查封的土地,在征求相关权利人同意后,土地可先行出让。对未达到转让条件的土地,可申请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五是鼓励片区化改造。对超过200亩的低效用地连片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市级重点项目,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项目金融优惠政策。城市更新项目以保障民生和激励公益贡献为导向核定容积率。六是允许带条件分割转让和合并。薛城区和高新区分别完成首例分割转让和合并登记,较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责编:李婷婷
审签: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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