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通报2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2024-10-12 14:54   临沂日报

  中共临沂市兰山区纪委机关

  中共临沂市兰山区委组织部

  临沂市兰山区监察委员会

  关于2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保护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担当尽责的浓厚氛围,现将2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于对方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孙某受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4年5月,王某某向兰山区纪委监委举报方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孙某私自滥用职权,擅自收购承包户土地等问题。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所举报的问题实为土地流转事项,该事项经村党员大会研究决定,在工作过程中,孙某依规依纪履行职责,不存在滥用职权,擅自收购承包户土地的行为,反映问题不属实。为消除负面影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2024年7月22日,经方城镇党委研究决定,以通报方式对孙某受到的不实举报予以澄清正名。

  二、关于对兰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张某某受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3年12月,兰山区纪委监委收到反映兰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张某某违规向城管队员发放加班费的匿名举报。经调查核实,兰山街道办事处城管队员的工资系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根据城管队员的实际考勤、工作情况进行发放,反映问题不属实。为消除负面影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2024年8月13日,经兰山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以书面方式对张某某受到的不实举报予以澄清正名。

  不实举报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扰乱信访秩序,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强调,要引导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努力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持续加大澄清正名工作力度,及时稳妥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维护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环境。(临沂日报)

责编: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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