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公”儿子被拐案二审将开庭,家属:拟索赔6元
2024-11-27 08:06 九派新闻
11月26日,九派新闻从雷武泽(“雷公”)处获悉,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于28日上午10时在四川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雷武泽告诉九派新闻,孩子川川并不会出席此次庭审。他会当庭提交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其以及妻子交通费、寻人费和精神损失费各1元钱,共6元钱。
之所以提出这个要求,除了被告没有更多钱可以赔偿外,雷武泽说,“1元是一个象征意义”,索赔价值并不能用钱衡量。
“雷公”寻子。图/澎湃新闻
据此前报道,2001年,雷武泽夫妇俩带着3岁的儿子雷岳川(川川)租住在岳阳老火车站附近的某货物中转站,10月9日清晨,川川被邻居苏某某带出去玩后失踪。从此,雷武泽一家开始了漫长寻子路。在寻子圈,雷武泽因其左边立起来的眉毛,被大家称为“雷公”。
2023年6月,“雷公”透露疑似其子的血样第二次匹配成功,7月17日,雷武泽宣布已经和儿子雷岳川在被拐地岳阳正式见面。
据一审判决书,王浩文此前已多次因拐骗、拐卖儿童入狱,在多个省份流窜作案14起,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
2021年6月10日,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浩文、王某琼、胡某雄犯拐卖儿童罪,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11月1日,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决定书指控被告人王浩文的遗漏罪行。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浩文以出卖为目的,于2001年10月至2010年5月期间,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王善琼、胡志雄等人,在湖南、湖北、四川多地,趁儿童单独玩耍、身边无大人陪伴照看之机,以购买食物、玩具为诱饵,拐带11名儿童到广东省汕头市贩卖。贩卖时,王浩文还曾冒充被害人亲属。
经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认定了以上事实,并认定其行为造成了部分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让他们遭受了痛苦的精神打击和巨额经济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
其中,王浩文参与作案11起,拐卖幼儿11名,非法获利19.9万元,王善琼、胡志雄各参与作案一次,拐卖幼儿各一名。
2024年6月12日下午,四川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一审宣判,主犯王浩文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