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垦利区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8000元

2024-11-14 19:31   海报新闻

  大众网记者 赵菲菲 东营报道

  11月14日,东营市垦利区召开2024年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垦利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李翔宇,居民医疗保险负责人武海宁,医保中心信息科负责人高维健,分别介绍了垦利区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2024年,垦利区医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多元保障实现新突破。医保基金收支总体平衡,前三季度,征缴居民医保基金1.88亿元,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1.78亿元,同比增加4.09%。征缴职工医保基金1.69亿元,支付1.19亿元,同比增加19%。门诊统筹待遇持续提高,前三季度,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结算61.04万人次,拨付基金2508.22万元,同比增加127.46%,职工门诊统筹引流作用明显。三是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稳步推进。前三季度,已组织7次失能评定,有259人享受长期照护保险待遇,其中重度失能三级116人,重度失能四级53人,重度失能五级68人,为失能人员提供了生活保障,减轻了家庭负担。异地联网结算范围持续扩大,全区个人账户“一卡(码)通行”药店已达94家,医疗机构87家,纳入国家异地联网住院结算平台医疗机构13家,全区参保人员可在全国8.05万家医院住院联网结算。第三季度,异地联网结算15518人次,报销2699.32万元,同比下降16.58%。

  医共体医保支付改革深入推进,职工门诊统筹共济能力有效提高展现新成效。持续推进区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截至10月底,已向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拨付预付金7000万元。1-10月,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16228人次,同比增加22.19%,参保人员“回流”明显,次均费用3779.09元,与上年度同期基本持平。不断提高职工门诊统筹共济能力,严格执行新的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政策,做好在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政策的调整解释工作,确保参保职工的门诊共济保障待遇落实到位。

  加强基金法治化常态化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取得新成果。组建垦利区医疗保险鉴定评审专家库,从全区一级以上定点医药机构优选抽调33名医疗专家,为医保基金稽核、监管、病案评估等方面提供方向性、专业性的咨询指导和决策支撑。深入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先后联合民盟、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党校及相关保险公司,通过搭设站点、悬挂横幅、微信答题等方式,在全区掀起学医保懂医保用医保的全民热潮。目前已搭建宣传大厅9家,建立长期宣传服务点18个,通过新媒体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2万余份。不断强化医保监管数字赋能,依托大数据画像技术,制定86条疑点规则,对万余条医保数据全面筛查,确定19种违规违约情形,为检查工作提供精准“导航”。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区264家定点医药机构稽核全覆盖工作,约谈、警示69家,暂停医保协议4家,解除协议3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95.91万元,暂停医保医师资格6人,约谈警示医保负责人3名,行政处罚3家,罚没45.43万元,在辖区内形成有效震慑。创新推进“五机制”医保基金分类监管,利用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在全区建立了医保信息的定期归集、数字赋能、结果共享、柔性管理、社会监督五机制。着力推进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全区各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对心血管内科、骨科等六个领域常见的违法违规典型问题进行了梳理,各定点医药机构针对国家、省、市、区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面整改,杜绝违规违法违约问题的再次发生。目前,已有7家医疗机构积极响应,主动发现自身问题,并退回医保基金11.14万元。

  加强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推进药品耗材保障供应有新章。扎实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工作,积极做好第九批国采药品集采工作,辖区内1家二级医疗机构、7家一级医疗机构,首年度约定采购20种国采药品折合共计20.72万(片/粒/袋/支)。截至目前,中选药品实际采购量达25.73万(片/粒/袋/支)。落地执行国采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高值医用耗材、省际集采心脏起搏器等多种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政策。目前,集采药品平均降幅超过50%,集采高值医用耗材平均降幅超过70%。推进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政策落地,将12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服务项目纳入公立医疗机构医保报销,医保兜底范围进一步扩大,不孕不育患者医疗负担得到大大减轻。继续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截至目前,辖区内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30家、零售药店30家(其中25家已纳入门诊统筹药店)参与活动,累计督导检查参加活动单位84家次,切实巩固了药品集采政策落地成效,增强集采药品可及性和群众购药便捷性。开展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定点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药品(含中药饮片)、医用耗材,实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切实提升基层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截至目前,完成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药品、耗材货款1753.32万元。

  垦利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及市内在校学生(以参保等级身份为准)个人缴纳均统一为400元,各级政府补贴提高到700元,自2024年10月1日起,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至65%,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至75%。2025年起,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8000元。集中缴费期内(今年指9月15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针对垦利区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区财政对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大病保险起付线比统筹区普通居民降低50%,降为9000元,分段报销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取消大病保险特药起付线。

  自2025年起,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不含大病特药、罕见病用药,下同)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对居民医保断保人员再参保缴费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断保1年,降低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度不超过所在市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责编:康梦芸
审签:赵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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