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抓“三五五”!烟台聚力高质量完成国家入海排污口整治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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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颖答记者问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艳 陈晓 烟台报道

  4月7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和举措。发布会上,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颖在答记者问环节介绍了被列为国家入海排污口整治试点城市后烟台市做的初步工作和后续规划。

  王颖介绍,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是推进近岸海域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关键基础性工作,对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自2020年5月烟台市被列为国家入海排污口整治试点城市,烟台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入海排污口整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海河北海局建立包保帮扶工作机制,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了协调保障组,烟台市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签订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排污口试点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2020年11月,烟台市印发了《烟台市入海排污口整治试点工作方案》,以实施“三五五”工程为重点,全面推动整治试点示范:“三”,即把握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改三个基础环节;“五”,即推进5项整治示范,海水养殖整治示范、入海河流生态达标示范、沿海农村生活排污整治示范、城市雨污排口整治示范、莱州湾溴盐联产排口治理;“五”,即加快建立集法规、制度、规划、机制、智慧平台于一体的“五个一”体系。

  王颖表示,“十四五”开局之年,烟台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三五五”工程,坚持系统治理、分类施策、精准整治,高质量完成国家入海排污口整治试点任务,积极探索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排污口整治模式方法,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监管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效机制,不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同时,将重点以“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市、县、乡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全覆盖,为建设“生态城市,美丽烟台”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编:王艳
审签:刘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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