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出台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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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我市出台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每人每年补贴金额最高100元
为全面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更好助推新业态领域行业发展,近日,泰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印发〈泰安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鼓励引导新业态平台为灵活就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降低从业人员风险,提高从业人员安全保障水平。
按照《通知》规定,本次补贴平台享受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或总部在外地,长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行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补贴享受人员包括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且由符合上述条件的新业态平台为其购买或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业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
根据补贴标准,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金额高于100元的按照100元的标准执行。
据了解,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年度申报拨付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10月份,当年11月、12月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纳入下一年度办理。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新业态平台按当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人数填写《泰安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向机构注册地的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由所在新业态平台代为申请)。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对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和核对无误后,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查合格的,由人社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新业态平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杨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