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婺源拍戏封路致群众接娃绕行5公里 封路尺度如何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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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拍摄时间内,上午8时至下午19时机动车辆暂不能通行”……
近日,由张国立执导,范伟、周冬雨主演的新电影《朝云暮雨》正在江西婺源拍摄,因拍戏封路影响市民出行引发热议。尤其是封路一封封十几个小时,家长接送对岸小孩需要绕大半个县城,多走5公里路,已经严重干扰百姓的正常出行。
在5月19日网上曝光一段剧组拍戏封路的视频中,因导致路人无法通行,有路人和剧组工作人员起冲突的画面。
有骑电动摩托车的市民试图闯过围栏,被现场工作人员按住。该市民大喊:“我小孩在那(桥对面)上学,开玩笑,真的是!”
然而剧组工作人员依然死死按住隔离带,不让市民骑车过桥。
另一边,有市民试图移动围栏过桥,有剧组人员大喊:别让他过!
而视频中还有市民质疑:“谁让你们拦的啊?”从视频来看,现场一片混乱。
婺源交警回应:封路因可能有安全隐患
该剧组“封路拍戏”的行为,被许多网友质疑侵害群众利益,并涉嫌违法。对此,江西省婺源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实际上并没有封路,只是进行了临时车辆管制,百姓可以正常通过。
21日深夜,江西婺源县公安交警大队官方微博@婺源交警发布《朝云暮雨》婺源取景拍摄临时车辆管制的情况说明:
5月17日、18日,由张国立执导的电影《朝云暮雨》在婺源东门大桥取景拍摄。考虑到拍摄期间东门大桥上会有大型吊车等设备和大量群众演员,可能有安全隐患,对东门大桥进行了临时车辆管制。
管制期间,上午8时至下午19时机动车辆绕道通行,行人及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分时段通行。5月18日下午4:30左右,剧组完成拍摄,离开婺源。
据了解,《朝云暮雨》剧组在婺源取景拍摄已有两个月,均已事先跟政府部门沟通并有相关审批手续。在东门大桥拍摄的2天里,剧组基本每天下午5点就收工了。拍戏时也不是直接封路,而是占用了东门大桥的一侧,但另一侧仍可正常通行。在现场,除了交警,剧组也有工作人员参与引导群众并维持秩序,剧组也准备了摆渡车接送需要绕路的群众。
针对“高峰期封路阻拦家长接孩子”视频反映的情况,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当时剧组在拍跳河戏,吊威亚用的吊车的四个脚占了整个桥面,那边还没清场地,后来工作人员也没去拦骑摩托男子,顺势让他过去了。
通告“语焉不详,管制预告怎无日期?
需要指出的是,早前发布的相关通告确未明确具体日期。因行文“语焉不详”且东门大桥为县城内部交通要道,有当地居民在朋友圈询问,到底封的是哪两天?
网络版本和交通管制现场设置的通告牌内容一致:近日,将有《朝云暮雨》电影摄制组在东门大桥进行取景拍摄,经研究,届时对此路段进行临时车辆管制,在2天拍摄时间内,上午8时-下午19时机动车辆暂不能通行,行人及非机动车辆分时段通行。在此向诸位市民表示歉意,也请广大群众予以协助、配合、共同维护好相关秩序。
5月21日下午,婺源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受访时指出,因为天气问题,不能确定具体日期,所以之前的通告没写清楚,应该说是一点失误。不过,提前两天发出去基本上市民是知道的,“绝大多老百姓都是支持的,都认为这是个好事”。
律师:交通管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三十九条规定: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道交法总则中更加鲜明地指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为了拍摄节目取景临时占用公共场所大家可以理解,但必须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北京颖周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洪涛表示,首先,该事件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原则,没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给过往的广大群众造成很大的不便,后来剧组工作人员和群众还发生了冲突,若冲突进一步升级,后果将不堪设想,这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是相违背的;其次,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虽经过了相关部门的许可,但这种许可也枉顾了群众的现实需求,未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总则,导致许可在合法性上存在缺失;最后,拍摄影片并非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不能以此限制交通。虽然已经发布公告,貌似程序合法,但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实体违法,所以整个行为是不合法的,实施交通管制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拍戏封路尺度如何把握?
从事后地方政府的回应看,这次封路并非剧组私下所为,而是经过地方相关部门允许的。据当地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实施交通管制是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多部门配合的。
在自己家乡取景拍摄本是件好事,可以借机宣传家乡风景和品牌,如果好事办好,相信很多居民也会理解。但这次明显是剧组和当地有关部门做事不周,在全城出行的主干道上长时间封路,理应考虑到后果,这不是在现场树一块禁行牌子就可以糊弄的,反倒显得封路部门有点权力的傲慢。事前要提前通知,广而告之,在封路时间点上也应该尽量缩短,避免占用上下班早高峰,如万不得已,也应该在替代路线上为百姓想得更周全点。
如今影视剧为了增强表现力或者控制成本,很多都是在现实情境拍摄,而不是新搭、新建场景。所以在拍摄时进行适当的交通管制和清场,是不得已的做法。这在全世界的影视行业,都是通行做法。对拍电影封路一刀切地反对,显然不现实。问题在于把控好封路的尺度。
婺源这次封路,从现场“通告”来看,封路也是两天,但是每天从上午8时到下午19时,长达11小时。期间机动车不能通行,行人和非机动车还要分时段通行。不得不说,这对剧组未免太优待,而对当地居民的出行权益未免太失尊重。这也给当地提了一个醒,交通管制要慎之又慎,尤其是重要道路,如果一定要管制,必须准备充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此事件的发生,可以看出相关法律还有待进一步细化,比如,类似商业行为,若对群众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是否要事先征求意见等。人民群众才是生活的主角,剧组和相关管理部门切不可忘记这一点。
(大众网·海报新闻编辑 马婉莹 综合央广网、北京日报、侠客岛、澎湃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