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滨州市累计受理并办结消费投诉举报3833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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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爽 滨州报道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当日上午,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20年度滨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2020年,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单位达到3689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到2780家,全市累计受理并办结投诉举报38337件,其中投诉29429件,举报9408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发布会现场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统筹抓好消费维权、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不断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消费维权更加畅通、社会共治日趋完善。

  消费环境不断改善。建立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体系,联合19个部门制定印发了21个行业的《滨州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评估标准》,按照先易后难、点面兼顾、分类培育、增量拓面的原则,有序推进放心消费单位的分类分级培育。2020年,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单位达到3689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到2780家,位列全省第二。组织认定了352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发展ODR企业415家,推动ODR与“绿色通道”“企业直通车”等机制相结合,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治理的新生态。

  消费维权更加畅通。严格落实投诉举报24小时回应机制,实行投诉举报首接负责制,投诉举报24小时回应率100%,办结率100%,办理过程满意率和办理结果满意率均99%以上。2020年全国12315平台效能评估,投诉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ODR单位按时办结率、ODR单位和解成功率均进入全省前7位,破解81件12345政务热线积压疑难工单。2020年,全市累计受理并办结投诉举报共38337件,其中投诉29429件,举报9408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同比增长100%,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社会共治日趋完善。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引导各类行业组织、协会加强本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普法宣传,组织3·15进校园、进社区,发放宣传材料11500余份,培训引导2000余人次。高度重视新闻媒体消费维权舆论监督作用,发布消费警示和倡议书,公示消费投诉信息,引导有关方面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进行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发挥公益组织、研究机构、专家学者、消费志愿者的力量,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将强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有效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水平,落实“四个最严”保障饮食用药安全,提升质量高线加强滨州品牌建设。

  推动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指导和监督经营者严格落实法定义务,按照相关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细则标准要求,建立进货查验、明码标价、消费纠纷处理、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负责制和“先行赔付”、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等制度,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尽快实现全市所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经营业户比较集中的场所全部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最大程度实现“小纠纷不出柜台,中纠纷不出商场,大纠纷不出商圈”。大力培育发展ODR单位,所有具备条件且有需求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部发展成为ODR单位。加强指导督促,提高ODR单位运行质量,确保ODR单位按时办结率100%、力争和解成功率100%。

  深化拓展“放心消费在滨州”创建,2021年底前,全市所有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的市场主体全部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到5000家,推动全市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放心消费在滨州”品牌效应初步彰显。

责编: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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