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建设未批准项目!济郑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被罚款13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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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程洽洽 聊城报道

  4月7日,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部分行政处罚信息,据公示显示,济郑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建设郑济高速铁路(高铁台)项目被行政处罚13余万元。

     公示信息显示,济郑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建设郑济高速铁路(高铁墩台)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以及《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济郑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做出如下处罚:

  1、依法没收在非法占用5287.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高铁墩台)和其他设施;

  2、对非法占用的土地(耕地)5184.9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计129622.50元;建设用地102.6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5元罚款,计:1539元,共计131161.50元。

责编:杨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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